凝膠糖果、粉劑納入保健食品備案劑型
11月11日,總局發布關于將凝膠糖果、粉劑納入保健食品備案劑型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的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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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征求意見共收到電子郵件14封,紙質意見2份,收集到的意見累計共51條,其中涉及本次征求意見42條,其他意見9條。部分建議予以采納。
據庶正康訊了解,為擴大保健食品備案產品劑型,根據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以及注冊產品情況,市場監管局組織起草了凝膠糖果和粉劑備案的技術要求,并配套修訂《保健食品備案可用輔料及其使用規定(2020年版)(征求意見稿)》和《保健食品備案產品劑型及主要生產工藝(2020年版)(征求意見稿)》。隨著保健食品原料未來陸續推進,可用于備案的原料將不僅是維生素礦物質產品,而包括更多具有功能的原料可以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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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局表示,2017年保健食品備案工作開展時,能夠備案的原料為維生素礦物質原料,包括片劑片劑、硬膠囊、軟膠囊、口服液、顆粒, 此次增加凝膠糖果和粉劑兩種食品形態都可用于維生素礦物質的產品備案中。
未來納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原料,其可備案的產品劑型(或食品形態),將根據發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和配套文件要求中規定執行,保健食品原料目錄未來將進一步調整增加,根據原料的特點,未來能夠備案的劑型(或食品形態)也將隨著相關配套文件中做出相關規定和要求。
凝膠糖果、粉劑納入保健食品備案劑型。